峰谷電價差有望進一步拉大,利好儲熱!
近日,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國家能源局印發《關于做好2020年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導意見》,提出加快放開發用電計劃,進一步完善電力市場交易政策,拉大電力峰谷價差,逐步形成中長期交易為主、現貨交易為補充的電力市場格局。推動儲能技術應用,鼓勵電源側、電網側和用戶側儲能應用,鼓勵多元化的社會資源投資儲能建設。
近年來,不少能源政策支持蓄熱、蓄冷技術的發展,鼓勵使用低谷電力,引導電蓄能技術參與用戶側資源調峰市場。但從市場角度而言,電蓄熱的套利空間主要取決于峰谷電價差,進一步拉大峰谷價差已經成為儲熱行業的共同期待。
有儲熱企業市場負責人向中國清潔供熱平臺記者表示,目前全國各個地區峰谷電價政策并不相同,一些地區做供熱項目,峰谷價差不明顯,套利空間小,在與天然氣供暖、供蒸汽方案競爭時,優勢無法凸顯,這也成為了蓄熱技術商業化應用規模進一步擴大的主要障礙之一。
中國大唐黨組副書記、董事時家林表示,10千瓦時電能產生的熱值與1立方天然氣熱值相當,以北京為例,一個冬季電制熱耗電100千瓦時/平方米,采用低谷電制熱、儲存再利用,熱力成本約25元/平方米,與天然氣相當。
時家林認為,擴大峰谷電價差對構建新型現代能源體系十分必要,他指出,現階段電制氫、制熱/冷等代油代氣,尚處于替代的“臨界點”。當電價在0.2~0.3元/千瓦時內,電能替代油氣才有經濟性。建議完善峰谷電價政策,尤其是降低低谷電價,鼓勵和支持谷電、新能源制氫、制熱、制冷、充電等商業模式;出臺政策,推動儲電、儲氫、儲熱、儲冷等配套產業的發展。
今年3月,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印發《關于做好電力現貨市場試點連續試結算相關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充分發揮價格信號對電力生產、消費的引導作用,形成合理的季節和峰谷分時電價。充分發揮調節性能好的機組和可中斷負荷的作用。電力供應存在偏緊時段地區,通過市場化手段提高市場主體參與系統調節的積極性。
當前,全國電力現貨市場建設正在有序推進,山東試點期間負電價的出現被行業視為一種利好信號,但也有人從更加長遠的角度看待,并提出了質疑:隨著用能方式的調整,電力供需將逐漸趨于平衡,峰谷價差必然存在上限,儲熱技術發展需要的是足夠的價差,而不僅僅是低廉的谷價……
誠然,電價變動根本上還是受制于市場供需,但就現階段而言,電力市場化改革任重道遠,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,更大的峰谷電價差,抑或是電力市場化改革下更加靈活的套利空間,仍然值得儲熱行業期待。